对《关于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于紫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提案》很好,正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的事情,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是:
一、关于加强和规范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问题
(一)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近年来,我市加快农业标准的制(修)订,推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断完善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共组织编印各项农业生产标准79项,并且及时将它转化成简明操作手册和明白纸,下发10万余份,用于指导生产。同时聘请省市专家,按照每年培训一个主导产业的计划,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近两年针对草莓、食用菌安全生产问题,对全市生产合作社和种植大户进行全面培训,累计培训农民3000多人次,取得了较好反响。
(二)推广减少化肥、农药使用的先进技术。一是大力推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深施、有机肥和生物肥应用三项技术,全市化肥使用量由过去的每年20万标吨,减少到了16万标吨以下。二是大力推广抗病农作物品种、生物农药病虫害防治、赤眼蜂生物防治、专业化机械施药四项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全市农药使用量由过去的每年900吨,减少到了700吨以下。同时,注重宣传和普及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目前全市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比重,已经由过去的不足80%,提高到了95%以上。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制定下发了《丹东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方案》和《推进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合作社“三品”质量认证工作方案》,每年投入农产品标准化认证专项财政补助资金20多万元,建立质量认证激励机制,每认证1个无公害农产品补贴2000元,认证1个绿色食品补贴15000元,认证1个有机食品补贴15000元。到2015年底,标准化"三品"生产面积累计达到269万亩,占全市耕地果园面积的74.7%。
(四)强化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质量监管。一是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二是开展企业监管人员、基地质量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三是获证单位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100%落实责任承诺,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四是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包装标识规范情况,及时督促、完善“三品”生产档案记录,认证产品标识加贴率达到了80%以上,诚信力进一步增强。
(五)开展产地质量抽检。一是制定下发了《丹东市农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工作方案》,重点围绕“菜篮子”,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质量抽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2015年定性检测6673个样品,合格率为100%。定量检测240个样品,合格率均为100%。监督性抽查55个样品,合格率96.36%。二是按照《丹东市不合格农产品查处工作意见》,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对风险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监督整改,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依法就地销毁,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向市场,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关于完善农资市场准入机制的问题
(一)实施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自2015年开始,我市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实行经营条件审查,按照省相关审查标准,规范了农资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做到“证照齐全、制度上墙、产品备案、分类摆放、明码标价、台账完备、店容整洁”。合格者发放农药经营条件合格证,截至目前我市已发证526家,占全市农药经营单位数量的62.9%。全面实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销售农资商品信誉卡和质量保证书)制度,提高农资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服务水平。
(二)推行农药备案市场准入制。自2012年开始,我市实施入市农药登记备案。一是凡是进入丹东市场的农药生产企业和批发商,其产品必须到农业部门审查、登记备案,截至目前已备案农药品种6713个,入市农药备案率达到了90%以上。二是实行二维码标识管理,标识由市、县农业部门统一制作,根据经销商申报的数量予以发放,强制粘贴,目前已印贴二维码标识7318万个,实行一药一码;三是建立登记样品备案室。实行实物化、档案化、电子化管理,做到产品有样本、有备案、可对比、可查询、可追溯。四是建立信息查询平台。在网上公开已登记备案的农药,方便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上网查询识别,指导经营和使用行为。
(三)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2014年,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各地经营单位自愿申报、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审查和公示的方式,全市共确定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98家,并统一颁发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牌匾,签订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承诺书”。近两年,执法部门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纳入日常监管,按照“经营承诺、进货备案、贮存专区、销售专柜、购买实名、流向记录”六项制度要求,对定点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了销售信息100%可查询、流向100%能跟踪、质量100%有保证。
(四)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力度。采取专项整治和日常市场监管相结合,对农药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乡村与城郊结合部、蔬菜水果主产区的农资市场进行整治。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非高毒定点经营单位经营高毒农药,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肥料,无证生产、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夸大使用效果以及“以肥代药”等违法行为,2015年共立案查处农药、化肥违法违规案件46起,实施简易处罚30起,共处罚款8.7万元,并销毁不合格农药产品743多公斤,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三、关于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的问题
市级层面,市农委于2009年4月经请示市编办批复同意,通过内部调编,成立了“丹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编制8人,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检测室面积400平方米,分为农残、重金属、常规等8个检验室,争取省、市两级投资300万元,购置了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紫外分光光度仪、原子荧光光度仪等专业检测仪器52台(套)。为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2012年,争取国家立项投资1009万元,对“丹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升级,计划改造化验室1200平米,新增检测仪器设备52台(件),2015年通过了计量和机构双认证,检测能力达到省要求的市级50项以上农药药残检测能力标准。县乡层面,2008年至2010年,相继争取国家立项投资1000万元,分别建设了东港、凤城、宽甸三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其中东港市2015年又投入400余万元,整合市海洋渔业、粮食和农经局直属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机构,组建了东港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2015年通过了计量和机构双认证。2013年,争取国家立项投资1368万元,对全市71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实际覆盖79个乡镇),从工作用房改扩建和仪器配备两个方面,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到目前,全市已有53个(实际覆盖59个乡镇)达到乡镇监管站的建站标准,形成了对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定性检测能力,计划2016年所有乡镇全部达到乡镇监管站的建站标准,75%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总体看,我市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正在形成。
四、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建设的问题
按照“强化市级,壮大县级,完善乡级”的监管体系建设目标,2010年,市农委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认证与监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关于完成2014年省政府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目标实施意见》,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均内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配备工作人员2名,承担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为弥补行政执法主体力量不足,市农委借鉴外市经验和做法,于2009年4月经请示市编办批复同意,通过内部调编,成立了“丹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察大队”,编制16人,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协助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业投入品(化肥、农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各县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总数27人。其中东港市定编12人,为股级事业单位;凤城市定编5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宽甸县定编10人,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批转的实施意见,所有涉农乡镇相继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总数158人。总体看,我市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已具雏形。
主办单位: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