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电子秤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李新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子秤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近年来将民生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始终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加大对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和餐饮饭店等行业电子秤监督管理的力度。针对电子经销、使用环节制定了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在加大电子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开展了企业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并逐步建立完善投诉处理反馈机制,使市场上的电子秤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一、关于严格制造计量器具许可发放的建议
丹东地区现无生产电子秤的企业,如有企业申请生产电子秤,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从企业资质审核、产品源代码保密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开展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严控电子秤产品质量,从源头确保无作弊电子秤流入市场。
关于对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强制检定工作,在大型超市和餐饮饭店等行业已全面展开,各单位能积极配合我局开展检定工作,检定合格率达99%以上;但对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的电子秤实行强制检定困难较大,由于经营者对检定收费抵触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围攻检定人员的现象发生,致使强检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我局参照省内其他市做法多次向市政府申请将集贸市场电子秤检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这样既能减轻个体经营者的负担,又能保证集贸市场电子秤的检定合格率。
二、关于加大查处力度严惩电子秤作弊违法行为的建议
为加强电子秤使用环节的监管,我局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121家集贸市场建立了完整的信息管理档案,并定期对档案信息进行更新,实现动态化管理。
我局建立了市、县(市、区)两级监管体系,同时建立了集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集贸市场做到责任化管理,具体监管职责落实到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所)。各县(市、区)局依据市局制定的《关于加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每月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公平秤和电子秤进行巡查,主要包括公平秤的设置、使用、经营者使用的电子秤合格情况,每季度将巡查情况汇总报送市局,市局根据汇总情况及时调整监管重点。
我局在每年春节前夕和旅游旺季都组织对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和餐饮饭店电子秤专项监督抽查:一方面对经营者使用电子秤的准确度等级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配置相应准确度等级、计量性能检定不合格的电子秤及时督促进行更换,并要求各集贸市场主办者对经营者认真监督整改;另一方面向消费者宣传和普及电子秤防作弊常识,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引导消费者合法保障自身权益。
我局建立了有效的投诉、处理、反馈机制。在接到消费者计量投诉后,第一时间将投诉信息传递给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主办者对计量纠纷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消费者并向市局报告,同时市局会对消费者进行回访,了解消费者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通过建立联动机制,极大地缩短处理时间,提高诉求人的满意度。另外,我局通过聘请诚信计量社会监督员,增强对经营者的社会监督力量。
为加强电子秤经销、修理环节的监管,我局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丹东地区25家电子秤经销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档案。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电子秤经销商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在使用环节发现有问题的电子秤能及时追溯到经销商。
关于电子秤作弊的问题,一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作弊行为;二是通过举办计量知识讲座、发放防作弊知识传单等方式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关于“用大的、精度低的计量器具去称量小量的、价格高的商品”的问题,我局利用日常监管巡查,向经营者宣传相关计量法规,要求经营者经销不同商品应选择相应准确度等级的电子秤,并督导其及时更换。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各大餐饮饭店称重海鲜均由原来的度盘秤(机械秤)更换成分度值更小、准确度等级更高的电子秤,大型超市也均已更换成电子标签秤。
关于对有作弊行为的经营者进行重罚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新的《计量法》正在申报、审批、修订中,我局将通过建立电子秤销售、使用黑名单制度的方式,对于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及时记录,并将信息通报给各相关部门,通过此项措施有效约束经营者经营行为,使其牢固树立诚信守法的经营意识。
三、关于为菜市场统一配置电子公平秤的建议
目前市内集贸市场均配备了公平秤,只是个别集贸市场公平秤管理不规范,存在公平秤损坏、未及时充电和维修未更换等问题,我局已向市区内各集贸市场免费配发公平秤指示牌,要求各集贸市场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并要求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公平秤复秤、处理消费者投诉及公平秤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
关于为群众免费发放“标准砝码”的建议。我局免费为各集贸市场主办者发放一公斤标准砝码,要求主办者定期对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的电子秤进行自查,并登记备案,通过此项举措,一是通过主办者自查规范自身计量管理;二是使集贸市场经营者及时更换有问题的电子秤;三是发生计量纠纷时,可以用标准砝码辅助公平秤进行现场处理。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局配备一公斤标准砝码,以便于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向群众免费配发标准砝码由于我局没有相应的财政预算,同时用标准砝码检定电子秤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并应按相应检定规程进行检定,不便于群众日常使用。
四、关于加强技术监督手段的建议
近几年,国家、省级计量技术机构没有举办电子秤防作弊培训班,我局将继续与其保持联系,积极参加这方面的培训,提升电子秤反作弊能力。同时我局与沈阳、大连、本溪、抚顺、铁岭、营口等市质监局交流工作经验,各地质监部门也都没有有效的技术手段。因为只有依据生产企业提供的电子秤源代码才能精确查找电子秤是否嵌入作弊程序。
五、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建议
我局近几年不断加强对集贸市场主办者、大型超市和餐饮饭店经营者的政策法规宣贯,提高管理者法制计量认识,规范计量管理,牢固树立诚信计量、守法经营的意识。我局召集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和餐饮饭店等行业代表召开诚信计量工作会议,宣贯了《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使经营者意识到诚信计量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全市共有240余家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和餐饮饭店签订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并根据要求将承诺书公示上墙,使广大消费者切实了解承诺内容,监督承诺遵守情况。下一步将评选出诚实守信经营的单位作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全行业诚信计量意识。
六、关于加强舆论宣传的建议
我局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及“计量惠民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电子秤防作弊常识,积极引导消费者在发生计量纠纷时使用公平秤复秤。近年来,丹东市、县两级局共计发放电子秤防作弊宣传单3000余份,举办计量惠民知识讲座6次;省级新闻媒体报道1次、市级新闻媒体报道10余次。通过这些努力,有力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和意识,形成“人人懂计量、人人用计量”的社会氛围。
我们认为,电子秤监管必须通过“经营者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三方共同努力,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才能形成“经营者诚心、消费者放心、政府安心”的良好市场经营氛围。“公平计量进市场”工作任重道远,我局将在加强经营者自律、增强社会监督、打击电子秤作弊等方面继续深入开展工作,真正打造“和谐经营、诚信计量”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办单位: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