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内容

2016年元宝区农经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8/11 16:16:00 来源: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元宝区农村经济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元宝区农村经济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元宝区农村经济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宝区农村经济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据《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有关农业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我区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下达当年农业生产计划,抓好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及时反馈农情信息,为区政府对农业工作的决策当好参谋。


  二、各部门职责


  1、水利水产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水利水产工程项目的编报,水利水产计划、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监察管护工作;


  (2)负责全区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工作、渔业资源管理、河道管理及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推广有关水利水产新技术;


  (3)负责全区水利、水产监督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渔业纠纷和违法水事案件处理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5)依法收取水土流失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资源费、河道管理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


  2、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的职能


  (1)负责全区水利水电移民行业管理;


  (2)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移民规划设计报告审查;


  (3)对水利水电移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移民工程的竣工验收;


  (4)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资金大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和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6)负责全区水库移民的统计核实;


  (7)负责移民政策的宣传;


  (8)组织编制或审查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遗留问题处理规划。


  3、林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规章和政策。


  (2)拟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林场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负责林木种苗的凭证生产与经营。


  (4)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木的凭证采伐、活立木移植与木材经营、加工及运输管理;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区育林基金管理和使用,负责征用、占用林地初审工作和依规定权限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负责调处山林纠纷。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协调、督促、和直接查处全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和行政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7)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生产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8)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机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农机发展规划,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农机管理和农机监理两项。


  农机管理工作:


  (1)做好适应本地实情的农机具及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工作,督促镇、处农机部门搞好农机具的检修工作;


  (2)下达农机农田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统计和检查工作,抓好全区月、季、年度报表及农机财务管理工作。


  农机监理工作:


  (1)监督检查营机户和营机单位遵纪守法情况,搞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区的农机宣传检查;


  (2)做好全区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检验、审验、考核和牌证办理工作;


  (3)培训农机驾驶员、处理农机事故、培训并指导镇、处农机监理人员开展工作;


  (4)及时向上级农机监理机关和本级政府报告有关工作和农机事故,做好有关事故的统计报表工作,定期召开农机监理例会通报情况,分析案例,制定全区农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5、农业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宣传、贯彻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监督管理农民负担情况,做好农业项目审核备案、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及农民负担案件查处与信访处理。


  (3)指导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农村集体资产“三资”管理和农村审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财务及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的研究制定和财务人员的管理。


  (4)指导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全面组织实施。


  (5)做好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涉农收费的监督。


  (6)负责全区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做好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经统计数据分析和农经体系建设。


  (7)指导全区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组织"对龙头企业“的检测管理。


  6、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确定的动物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区动物疫病的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和疫病控制工作。


  (3)负责动物防疫监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净化和扑灭工作。


  (4)组织实施兽医资格认证和执业注册工作,依法管理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


  (5)负责对饲料、兽药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


  (7)负责种畜禽质量卫生监督管理及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8)拟定和实施动物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规划。


  (9)贯彻实施有关畜牧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实施畜牧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


  (10)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局,其职责是:负责全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日常工作。


  (11)承担上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宝区农村经济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元宝区农村经济局机关


  2.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


  3. 林业种苗管理站


  4. 元宝区农机监理所


  5. 元宝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6. 元宝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7. 元宝区金山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二部分 元宝区农村经济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元宝区农村经济局2016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2.0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1.09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20.9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32.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1.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77.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60万元。


  2.项目支出76.30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54.5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决算收支较2015年(270.44万元)增加了37.44%,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大幅调整,相应公积金、医保、社保及年金等支出也跟随增加;二是2016年农经局项目较2015年多,金额大,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元宝区农村经济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15万元,项目支出76.3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7.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98万元,农林水支出24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3万元,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8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6.9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0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4.9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3.农林水事务支出244.29万元,包括:


  ⑴.农业支出123.6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保险补贴及其他农业支出。


  ⑵.林业支出18.84万元,主要是林业事业机构及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支出。


  ⑶.水利支出25.16万元,主要是水利行政运行、防汛及其他水利支出。


  ⑷.农村综合改革支出66.06万元,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5).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6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及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11.3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1.35万元,主要是行政及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9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37万元,下降11.97%,主要是2016年7月车改后,我局减少一台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元宝区农村经济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75万元,比2015年增加37.84万元,增加13.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元宝区农村经济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元宝区农村经济局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执法执勤及应急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元宝区农经局所有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均进行了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2016年元宝区农经局部门决算公开.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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