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宝区纪委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元宝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元宝区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元宝区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元宝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的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六)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各种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区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承办区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元宝区纪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中共元宝区纪委机关
第二部分 中共元宝区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元宝区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3.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3.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88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6.01万元。
(二)支出总计214.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1.3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1万元。
2.项目支出43.5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债务付息、其他财政事务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6.01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成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元宝区财政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3万元,项目支出43.5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09.0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等支出。
(2)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3.53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其他资本性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32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0.9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0.9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0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9.0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4万元。
1.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中共元宝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36万元。
(二) 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全年全委局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支出执行事先申请审批制,年初做好年度总预算,重点保证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中共元宝区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支出32.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元宝区纪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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