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
发布时间:2017/1/11 10:41:00 来源: 浏览:()
区编办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负责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机关各部门和区辖镇(街)机构改革方案。
(3)负责全区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定全区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4)负责区直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审核区辖镇(街)机关机构设置。
(5)协调区直机关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负责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
(6)拟定区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7)负责区各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
(8)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9)建立和完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依法对区各级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