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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7/1/11 10:43:00 来源: 浏览:()

区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统战部和区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落实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发挥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同胞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事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工商联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全区对台工作和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对台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会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多民族党派、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时代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设;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拥护共产党领导,爱国敬业守法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队伍。

(7)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各基层党委、企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区工商联、侨联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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