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宝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丹委办发【2010】9号),设立丹东市元宝区信访局,正科级建制,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
(二)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组织、审查重点项目风险评估,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的针对性。
(三)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责任,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彻底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主要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推动全区信访工作的发展。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维护区委、区政府的信访工作的秩序;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向我区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到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四)承担督促检查领导通知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区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街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区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承担协调去市、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上访事件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中央、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街、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区直各部门和街、镇的信访工作。
(七)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八)建立信访评估机制,组织并审查区内重大项目事前、事中、事后风险评估工作。
(九)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区信访局人员编制为4名(均为行政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领导班子及分工
信访局局长:纪纯 主持全面工作。
信访局副局长:韩建利 曲晓丹
网上信访接待中心主任: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