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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6/12/28 9:00:00 来源: 浏览:()

根据《中共丹东市委办公会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宝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丹委办发[2010]9号),设立丹东市元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并挂丹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

一、 职责调整

将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承担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及城镇集体经济综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职责,整合划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工业、信息化、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配合市经信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意见;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五)配合市经信委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配合市经信委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宏观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 负责全区工业生产要素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为工业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提供煤、水、油、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保障;依法行使全区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

(九)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

(十)配合市经信委协调推进全区信息安全和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除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推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融资担保工作,组织开展融资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中小企业上市、发债、租赁等多渠道融资工作。

(十二) 配合市经信委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十三)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十五)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对出资人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出资人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出资人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组织、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研究全区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有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十七)负责出资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出资人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八)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部分企业派出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十九)对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收缴,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按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出资人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国资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编制

区经信局机关人员编制5名(均为行政编制),其中:局长兼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党委副书记),另配国资办副主任(正科级)1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领导班子分工

经信局局长、国资办主任:艾明贤 主持全面工作。

经信局副局长:李忠诚 分管经济运行工作。

国资办副主任:张淑华 分管国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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