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7/5 9:40:00 来源:丹东市纪委 浏览:()
1.马秀祥冒领救济款、违反民主议事规则问题。马秀祥在任东港市黑沟镇朝阳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去世岳母的名义冒领农村社会救济款。后任朝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民主议事规则,私自确定22名临时救助对象,并发放救助资金。马秀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全额收缴。
2.李威挪用扶贫款问题。李威在任凤城市赛马镇北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扶贫款24万元,用于其个人经营的凤城市建威山野菜专业合作社。李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全额退还违纪资金。涉及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杨国财、孙丹、隋玉琴、贺业琴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苏甸村成立扶贫互助社后,时任理事长杨国财以及理事孙丹、隋玉琴、贺业琴四人伪造借款手续,挪用互助社扶贫资金35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杨国财、孙丹、隋玉琴、贺业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全额退还违纪资金。涉及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杜逢阳违规为其丈夫办理低保边缘户、领取救助资金问题。杜逢阳利用担任振安区珍珠街道东升社区书记兼主任的职务之便,使用虚假材料为其丈夫办理低保边缘户,致使其丈夫从2009年10月至2016年4月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待遇,违规领取专项救助资金。杜逢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全额退还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