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宝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7/9/22 8:30:00 来源: 浏览:()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112号)、省《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15〕3号)及《丹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丹环发﹝2015﹞11号)要求,元宝区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由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环保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农经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学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通过检查使我区整体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结合环境管理,全面掌握企业基本信息。检查期间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划分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行全面排查,共运用车辆60余台/次,检查企业58家,通过大检查进一步掌握了辖区企业情况,完善了“一企一档”工作。

二、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查。通过环境安全大检查提高了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对辖区开展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收提前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先后对丹东鑫源供热有限公司和丹东博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项目予以处罚,并责令其立即补办相关环保审批。

三、排查企业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2015年元宝区结合环境安全大检查和内河整治工作重点加大对辖区大沙河沿河企业的排查力度,特别是因丹东祺光染织有限公司、丹东迪玛丝绸印染有限公司二家印染企业污水排放信访投诉,环保元宝分局高度重视,多次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安元宝分局,多次采取明查、暗查等形式对其排污情况进行监察,监察中发现其污水处理装置工艺不能满足环保要求,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间二家企业自行停产。

四、掌握辖区内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大检查中还重点对涉及产生废切削液、废矿物油、表面处理废渣等危险废物的丹东东发集团、大信制钉等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为确保汛期环境安全,环保元宝分局针对位于元宝区金山镇砲守营村五组废弃选矿厂,进行多次现场勘察。2015年6月30日下午环保元宝分局牵头金山镇、区农发局、区安监局等成员单位领导及村干部对现场进行了查看,并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尾渣和水进行了采样检测,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其符合环保要求,消排除了周边群众对其污染环境的疑虑。



元宝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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