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突出非税收入征管、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抓手,以促进财政增收节支、集中财力保证民生资金需求和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为目标,加强了对重点预算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先后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等8个部门及40个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部分重点非税收入执收执罚单位以及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结果表明,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8.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8.5%,同比增长29.8%。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7亿元,为预算的83.4%,同比增长12.9%。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5.5%,同比下降11.8%。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结果反映,公共决算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预算执行情况的基本评价。
从审计结果看,2015年,政府及各部门能够坚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积极应对财政减收形势,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民生需求、重点项目支出得到较好保障,2015年用于民生方面支出占公共预算支出的76%,用于高铁动迁、三湾水利枢纽等基建项目建设资金达9.6亿元;债务规模得到控制,债务负担有所缓解,按时足额置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9.8亿元,较好维护了政府信用;落实盘活存量资金政策,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6.22亿元。
(三)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
主要表现:一是违规提取偿债准备金575.93万元,二是130.2万元预算收入解缴入库不及时,三是采购资金结余1866.65万元未及时统筹盘活。
2.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主要表现:一是7家执收单位滞留财政非税收入2219.15万元。其中:动迁补偿1299.6万元、公证费305.1万元、投资收益268.5万元、存款利息186.25万元、房屋产权流转收费108.7万元、侵权赔偿费51万元。二是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3801.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2750万元、土地出让金延期缴款滞纳金857.94万元、罚没款193.96万元。三是非税收入管理还存有漏洞。表现为1家单位滞压20万元房租10个月,2家单位坐支非税收入27.3万元。
截止2016年8月,已有7家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已经上缴财政非税收入1433.8万元。
3.预算支出方面。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9家单位虚报支出、甚至通过零余额账户转移国库资金2363.7万元。二是个别项目预算审核不细,多支付专项资金15.6万元。三是9家预算单位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自行采购商品和劳务,金额78.9万元。
4.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
此次审计发现,有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存在使用绩效不高或转做他用等问题。一是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有3家项目单位闲置专项资金307.23万元。二是专项资金被转做他用。有2个部门单位动用财政专项资金21.8万元,用于弥补经费缺口。
二、存量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预算单位能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精神,自觉上缴存量资金。但也有个别预算单位仍存有存量资金。据统计,有6家预算单位存有存量资金8946.4万元。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1998年至2002年花园路改造等道路工程开发项目剩余存量房审计调查。
截止2015年底,市道路改造工程款项已基本结清,不存在工程债务问题,剩余房屋属于政府存量资产。审计调查发现,包括门市房28处3424.35平方米,居民住宅18处913.64平方米在内的存量资产长期缺乏有效监管。2013年至2016年4月,某物业公司陆续自行对外出租闲置的门市房14处,租金收入78.6万元,坐支用于物业人员工资、房屋维修等支出。
(二)市公用房租金收缴情况审计调查。
近年来,丹东市房产经营公司采取招标清欠、依法收租以及加大维修投入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加大租金清收工作。但是,受我市关停企业增多、租金标准上调等因素影响,增加了租金征收难度,呆帐死帐较多。截止2015年末,历年欠收公用房租金5426.4万元。
(三)市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2013年至2014年,市财政安排企业技改贴息资金3096万元,用于34户企业的贴息或其他补助。总的看,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没有统筹规划技改贴息资金扶持计划,致使资金投入较为分散;二是个别项目经营业绩不佳、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三是中小企业“助保贷”风险抵押贷款发放程序复杂,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四)2013至2014年市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
2013至2014年,市财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9485.8万元,从审计调查结果看,我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总体符合政策规定,但也存在个别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一是扩大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列支5.3万元。二是通过多报少支方式多申请就业资金6.8万元。三是个别单位及培训机构采取弄虚作假、扩大培训对象范围等手段,违规领取财政补贴资金139.1万元。四是向非失业人员发放财政贴息贷款77万元,违规支付贴息资金6.4万元。五是担保贷款审查存在漏洞,违规发放贷款414万元,违规支付财政贴息32.1万元。六是管理部门审核不严,致使2家企业新招用职工人数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违规获得财政贴息12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察机关已介入调查。
(五)2014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2014年,我市两级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396.40万元,较好发挥了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惠民生等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是有996名扶贫对象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二是侵占、挪用、滞留扶贫互助资金662.04万元,因互助社项目决策缺乏科学性,造成扶贫资金损失26.44万元。三是部分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不够规范,抽查发现,1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培训人员总数1200人,43.67%学员为非贫困人口;3家单位培训贫困劳动力509名,有318人不属于培训对象。
对审计所揭示的问题,有关地区、部门进行了整改和建档立卡“回头看”,虚假贫困户问题得到了纠正。
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跟踪审计内容覆盖了简政放权、棚户区改造等23方面共66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涉及项目148项。审计发现问题26项,通过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落实整改,促进地区重大建设项目开工7项,加快实施进度项目10项,加快财政资金下达1202.5万元,下放(承接)行政审批事项20项,从而保障了我市社会经济的平稳增长。
五、审计发现和移送的违规违纪问题
一年来,向市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了4起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涉及违纪人员8人,截止2015年末,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对三起案件7名违纪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另一起案件线索正在查办中。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为了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我市从完善制度入手,研究出台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丹政发〔2016〕16号),特别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导工作,做出了制度化的安排。针对本次审计披露的问题,已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意见,下达了审计决定,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市政府还要重点推进以下三项工作:一是以资产清查为契机,加大清理政府存量资产的工作力度;二是以聚集财力为目标,加强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三是以开源节流为抓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